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LQ******** 项目名称:福州屏东中学舞蹈编排、音乐创作及场地布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舞蹈编排、音乐创作及场地布置服务 1 ******** 项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否 1-2 租赁的相关专业设备 1 ******** 批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成交人完成所有的工作内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适用 。 节能产品: 本项目不适用 。 环境标志产品: 本项目不适用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适用于本项目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应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出具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采购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3-14),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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