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p******** 项目名称:飞云镇西高寺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果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67.********(万元) 最高限价:67.********(万元) 采购需求:该项目计划在3###路边的西高寺村委会后院修建450平方米彩钢棚,硬化室内场地120平米,采购安装360立方米移动式苹果冷藏库1套###路150米,购置********米厢式果品配送车一辆。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 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8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纳税凭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1年8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一包)对中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本项目(二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以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所涉及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二包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相应的施工能力;(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时提供);(3)提供中****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投标人须未被列入“****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 信用中国 ****网站 、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投标人如为外省企业,须提供注册地所在省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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