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煤电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厂址位于新疆克拉玛依市区东南侧11.5km石化工业园境内,规划容量2×660MW,本期建设2×660MW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配套建设工艺、土建、电气、仪表自动化等。
其中,煤电项目主机设备已由中国石油物资采购中心完成招标采购,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驻厂监造管理办法》和采购合同约定,现须对项目主机设备实施驻厂监造工作。
2.2招标范围:
对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煤电项目所涉及主机设备实施驻厂监造服务。
设备监造范围:2台套单机容量660MW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的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脱硝设备等设备质量和进度的监造,确保设备质量满足合同规范的要求、供货进度满足合同要求及现场工程进度的需要。
2.3服务地点:设备制造厂家、安装施工现场。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最后一台机组168小时试运通过一个月为止。
2.5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
重要提示:请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内容、技术标准和报价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本项目为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驻厂监造单位资质名录内开展的二次选商,投标人除应具有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设备监理资质证书(专业包含自备电站),还须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驻厂监造单位备案证书》(专业包含自备电站),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4、拟派该项目的监造人员需通过中国石油产品驻厂监造人员备案,具有注册设备监理师资格或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高级或专业设备监理师证书且通过2024年8月中国石油产品驻厂监造人员备案;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驻厂监造人员概况一览表。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申请人须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6、投标人承诺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及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2021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未被设为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状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页清晰截图);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受贿及其它犯罪记录;
7、投标人受到中石油集团公司HSE红牌处理、被暂停或取消承包商准入资质、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时间: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11日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25日1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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