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DHD-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正己烷采购,招标人为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正己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产业园区,项目投资建设4000万吨/年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实行总体规划,分两期实施,一期项目主要建设2000万吨/年炼油,300万吨/年乙烯、300万吨/年混合二甲苯,以及汽油、航空煤油、柴油、乙二醇、HDPE、UHMWPE、PP、EVA/LDPE和ABS等深加工装置。目前一期项目已全面进入施工、安装阶段。
2.2招标范围: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正己烷采购,包括6万吨/年溶聚丁苯装置供货数量340吨、15万吨/年顺丁橡胶装置供货数量1200吨、30万吨/年1#HDPE装置供货数量1200吨、10万吨/年UHMWPE装置供货数量1200吨、3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供货数量60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投标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材料费、设计费、制造费、包装费、运费、保险费、13%增值税税金、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2.3交货期:
6万吨/年溶聚丁苯装置首批发货时间2024年11月10日;
15万吨/年顺丁橡胶装置首批发货时间2024年10月30日;
30万吨/年1#HDPE装置首批发货时间2024年10月15日;
10万吨/年UHMWPE装置首批发货时间2024年10月30日;
3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首批发货时间2024年10月30日;
剩余标的物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订单要求分批发货,标的物发货后,必须于7日内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人有权调整交货时间,投标人应免费储存,并按照招标人要求交货。
2.4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2.5交货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以招标公告发布前注册的为准)。投标人经营年限不低于3年(自注册之日起)。
3.2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3.3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相同产品销售业绩(单一年度销售量不低于3000吨,其中某一年度达到即可),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复印件为准,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同时提供合同对应的部分发票复印件或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票查验截图)。
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近三年(2021-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
3.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招标文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09月05日10时00分至2024年09月1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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