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西省赣州市中医院光子治疗仪等设备项目性谈判采购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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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中医院光子治疗仪等设备项目性谈判采购公告
日期:2024-09-0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光子治疗仪等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4.7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065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本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生效起30个日历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所有产品的供货,包含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为医疗器械产品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响应供应商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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