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3年桃城区邓庄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部分项目节余资金已由衡水市农业农村局以衡农办发[202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桃城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桃城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桃城区邓庄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部分项目节余资金。
2.2建设地点:邓庄镇东邢疃村、石辛庄村、顺河庄村。
2.3建设规模及内容:土地平整、灌溉排水和节水设施、田间机耕道路、农田输配电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采[2021]4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
3.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严重失信、经营异常名单。(开标当天查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6日9时00分至2024年9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9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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