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定于近期对“深圳机场股份公司车辆设备维保服务项目(2024)(标段一:通用车辆)(二次)”组织公开招选,现就该项目投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深圳机场股份公司车辆设备维保服务项目(2024)(标段一:通用车辆)(二次)
二、项目编号:GF-ZB
三、项目需求概述:
1.本项目拟招选1家单位,负责招标人现有通用车辆330台,包括轿车、吉普车、皮卡车、面包车、中巴车、客车、货车等车型(不含改装车辆)的日常保养、故障维修、技术保障、备品备件保障及技术鉴定等工作(实际维保数量根据新增、更新、报废情况调整,以实际数量为准)。
备注:深圳机场现有约330台车辆中有约295台为民航牌照,民航牌照车辆均不能在社会道路行驶。本项目招标人与投标人双方在深圳机场飞行控制区出入口处招标人指定地点完成维保车辆的交付和接收(若待维护车辆无法行驶至指定地点,则投标人负责拖拽/牵引),由投标人负责将待维保车辆从上述交接车地点拖运至投标人维修场地,由此产生的拖运费用、交通违章处罚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接到招标人使用单位在飞行控制区内的故障维修要求时,应在60分钟内到达现场开展工作;投标人接到招标人使用单位车辆故障维修及保养要求时,应在2小时内到达指定交车地点接收车辆。
2.合同期限:服务期限采用“1+1+1”模式,首个合同期为1年。首个合同期满前四个月,若投标人首个合同期考核结果为优秀,双方洽谈合同续期事宜,经双方协商无异议的,可以续延1年合同期限;第二个合同期满前四个月,若投标人第二个合同期考核结果为优秀,双方洽谈合同续期事宜,经双方协商无异议的,可以再续延1年合同期限。如续期应另行签署书面协议,招标人也可以在合同服务期结束后选择不续延服务期限。
四、投标资格要求:
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资质(证明文件: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有维修场地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设有不低于1台举升机或地沟、1个标准喷漆车间。(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及现场照片,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具有不少于1个同类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单个合同服务时间范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2)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
(3)业绩合同内容:车辆维保服务;
(4)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文件(须清晰的反映合同双方、合同服务时间、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等),若合同为单价合同,需提供发票或业主证明(证明投标人的业绩合同服务总金额,业主证明须体现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盖业主公章)等证明文件。
5.投标人需承诺,自签订合同起一个月内,拟派本项目全部人员中至少5人取得深圳机场控制区通行证及深圳机场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驾驶证(证明文件:投标人提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须信誉良好,不得存在因任何原因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显示为0条记录,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结果截图显示“查询不到该企业”,视同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若未提供截图,则默认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深圳机场集团采购失信供应商名单的单位不接受参与本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不得违法分包。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报名不需要提交)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请登录)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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