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辖区户外公益广告宣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渭南高新区创建工作办公室辖区户外公益广告宣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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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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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
渭南高新区辖区户外公益广告宣传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两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渭南高新区创建工作办公室辖区户外公益广告宣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渭南高新区创建工作办公室辖区户外公益广告宣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4)提供2023年6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时间:2024年09月26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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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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