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通高速汾湖停车区智慧化提升机电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业主为嘉兴市杭州湾大桥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委托嘉兴市嘉通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为招标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养护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嘉兴禾采联综合采购服务平台。
本项目的中标人与嘉兴市杭州湾大桥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协议书。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杭州湾大桥北接线汾湖停车区,本项目位于杭州湾北接线二期浙江、江苏两省交界处,地处嘉兴市嘉善县境内,北临汾湖,南距嘉善县陶庄镇约6公里处,分上行区和下行区。
2.2标段划分:设1个标段。
2.3工程规模:结合汾湖停车区目前实际情况、外场停车区域动线调整等因素,主要完成司机之家和综合楼的人流量监测、卫生间监测、广播系统、WiFi覆盖、外场全景摄像机增设、危险品停车位占用、机房改造、司机之家控水控电、服务区综合管理平台等通过运营商专网将本地服务区设备信息、静态和动态数据上传到省中心。
2.4计划工期:45天完成设备供应、安装及调试完成,试运行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5招标范围:主要工作内容为基础信息采集、视频监控、信息发布、评价系统、本地管理系统、通讯传输、人流量监测、卫生间监测、能耗监测、控水控电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工作清单和施工图纸。
2.6质量目标:建设内容符合《浙江省高速公路智慧服务区建设技术要求(试行)》及施工设计图要求,接入服务区管理系统平台,并完成与省级平台联调联测工作。
2.7项目估算金额:259.582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投标人须具备2019年7月1 日以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至少1个高速公路(含服务区)机电类新(改)建工程,要求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或维护)的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s://glxy.mot.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每个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1 个标段。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9月5日起至2024年9月 13日14时00分止(工作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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