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五蛟西生产管道高密度聚乙烯内衬修复技术服务已由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为确保管道安全、平稳运行,2024年计划对五蛟西作业区以下2条管道进行高密度聚乙烯内衬修复。蛟1增至蛟一联集油管道φ89*4.5局部修复2km,修复位置:1#、2#跨越、3#穿越两端合计2km;蛟一转至蛟一联集油管道φ114*5局部更换2.9km,更换后对其进行高密度聚乙烯内衬修复。
主要服务内容:按照甲方要求,中标人负责本项目涉及相关服务区域的生产管道进行高密度聚乙烯内衬修复;按照修复管道的内径,根据不同穿插方式,选择符合修复管道工况要求的相应规格的高密度聚乙烯管,并通过等径压缩的工艺将其穿插至待修复管道中,然后通过自然释放恢复或辅助压力或辅助温度恢复的方式,使内衬管与金属管道内壁紧密的贴合,形成合二为一的“管中管”复合结构,输送介质与金属管道不发生直接接触,从而达到解决管道腐蚀、延长使用寿命的目的。投资金额为110万元(含HSE费用,不含税)。包含技术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设备费、人工费、辅材费、折旧费、维护保养、设备搬迁费、伙食费、劳动保护费、建筑垃圾及废物处置费、法律规定的必须为员工强制缴纳的各类保险以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因存在不可控因素,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工作量和甲方审计结果为准。
2.2招标范围:长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的五蛟西生产管道蛟1增至蛟一联集油管道φ89*4.5局部高密度聚乙烯内衬修复2km,修复位置:1#、2#跨越、3#穿越两端合计2km;蛟一转至蛟一联集油管道φ114*5局部更换2.9km,更换后对其进行高密度聚乙烯内衬修复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需要1家服务商。
2.5服务地点:长实集团所属区域,施工区域内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异常高压等潜在风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无资不抵债。并附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起至开标前30日历日)至少有1项油气管道聚乙烯内衬修复工艺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条款、对应结算发票,以及发票于招标公告发出之后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
3.4人员要求:投入项目的人员需为企业自有员工,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质量负责人1人,施工队长1人,上述人员不可兼职。作业班组至少2个(每个班组包括焊工至少1人(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准操项目: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其他作业人员至少6人)。以上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劳动合同(合同须体现合同期限),2024年5月至7月内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须至少包含养老保险,且须体现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名字和社保缴费时间)。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10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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