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化验药品处置项目(二次)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化验药品处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化验药品处置项目(二次)明细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
3.2 投标单位无国铁集团公布的不良供应商行为。
3.3 需有危险废物处理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内必须包含HW49 900-047-49),且能完成废弃药品的转运工作,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合法处置。需在山西省生态环保厅公布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内,可完成太原市市城区域范围内的危险废物收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需有铁路等国有企业危险废物处置记录,且无环保部门处罚记录,需附带信用中国全部查询信息的信用报告。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请于2024年9月5日16时至2024年9月10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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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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