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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标条件 (后勤服务类班车)华滨内蒙公司内蒙区域保洁服务外包框架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北京华滨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土右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 东华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 包头清洁能源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内蒙公司项目: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 不连沟热电厂项目: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新区。 福新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西蒙奈伦广场。 腾格里项目: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 不连沟煤矿项目: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新区。 蒙东福新项目: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 乌达项目: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 卓资项目: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卓资工业园区。 锡林项目: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新区。 包头发电厂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哈林尔镇巴尔泰工业园区。 2.2项目规模:土右项目、东华项目、包头清洁能源项目、内蒙公司项目、不连沟热电厂项目、福新项目、腾格里项目、不连沟煤矿项目、蒙东福新项目、乌达项目、卓资项目、锡林项目、包头发电厂项目为北京华滨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以下简称华滨内蒙公司)在内蒙区域承接的物业管理项目,本招标项目是为其提供保洁服务,土右项目暂估人数为16人,东华项目暂估人数为25人,包头清洁能源项目暂估人数为2人,内蒙公司项目暂估人数为13人,不连沟热电项目暂估人数为7人,福新项目暂估人数为14人,腾格里项目暂估人数为3人,不连沟煤矿项目暂估人数为74人,蒙东福新项目暂估人数为2人,乌达项目暂估人数为15人,卓资项目暂估人数为16人,锡林项目暂估人数为3人,包头发电厂项目暂估人数为14人,整体项目暂估人数为204人,最终结算以实际项目人数进行计算。 本次为北京华滨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组织区域框架集中采购,并与中标单位签订框架服务合同,再邀请框架中标服务商参与单个项目二次竞价,以邀请询价方式,报价最低者中选,并签定项目服务合同,办理结算。项目服务人数为根据往年情况估算统计,实际人数在协议期内会因实际需求变化,少于或者多于估算人数。无论实际需求量与招标时提供的预测(暂定)数量有多大差异,项目中选人应保证连续服务。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4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华滨内蒙公司内蒙区域保洁服务外包框架采购项目,标段编号:CHDTDZ030/22-QT-03201。招标范围:华滨内蒙公司内蒙区域后勤服务项目提供保洁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滨内蒙公司内蒙区域保洁服务外包框架采购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3项卫生保洁服务业绩,所提供的单个合同中涉及卫生保洁服务的合同金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并在合同原件扫描件中能反映或计算得出。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期限页、服务范围(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并提供对应合同履行期间的结算发票原件扫描件(提供不低于年合同金额8%的发票且发票时间须在合同服务期限截止日前)。 8.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9-05 11:50到2024-09-12 23:00。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10-10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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