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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林溪河水生态环境保护导向开发EOD项目实施方案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04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三江侗族自治县林溪河水生态环境保护导向开发EOD项目实施方案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三江侗族自治县工业园区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EOD项目总投资约14.8亿元,其中项目实施方案投资约100万元

招标范围包括:项实施方案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投标人财务会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应按提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上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上述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供应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以下称“四表一注”);供应商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以下称“三表一注”);供应商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净资产变动表及其附注);

3.4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截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扫描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

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截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3.6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通过审核的咨询企事业单位(专业服务范围:水利水电)

3.8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和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9 月 4 日09时00分到2024 年 9 月11 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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