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项目、金牌港项目一期GK1项目、金琴项目、日照岚山渔港项目由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对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要求,对上述各项目施工所需的钢筋、商品混凝土、地材、钢护筒、防护网等物资实施集中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G344东灵线栾川秋扒至三川皮皮岭段改建工程项目,由集团公司所属武汉分公司施工。本项目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北部,整体呈东西走向,道路起点位于秋扒乡街道北沟中桥处,经狮子庙镇、白土镇,过三水沟隧道后与G311顺接,完全利用现状G311经大胡树村至祖师庙村与原G344顺接,到达终点三川镇与卢氏交界处皮皮岭,与卢氏县G344顺接。项目起止桩号为K0+000~K48+638.796,路线总长度为48.096km,其中与G311国道共线完全利用段长2.01km,实际建设里程为46.086km。包含桥梁23座(其中大桥6座,中桥8座,小桥9座),隧道2座,涵洞79道(其中盖板涵21道,圆管涵58道),路基路面及防护、排水工程等。本项目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为60km/h,标准路基宽度为12m,其中行车道2×3.5m,硬路肩2×1.75(0.75)m,土路肩宽2×0.75m。路面宽度为10m。其中K28+200~K42+574.914段(隧道净宽12m),路基宽度为10m,路面宽度为8.5m。
2.1.2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海南金牌港项目一期GK1标段项目,由集团公司所属总承包分公司施工。海南省临高金牌港开发区港口及配套工程项目位于海南省临高县金牌港开发区博厚镇北部,我公司承建该项目(一期工程)的疏浚工程及水工工程(码头工程、引桥工程)。新建2个7万吨级通用泊位(1#~2#泊位),新建泊位总长度531m,年设计吞吐量700万吨,1#泊位主要接卸水泥熟料,采用16m轨距的螺旋卸船机卸船;2#泊位接卸其余矿建材料、非金属矿石及少量件杂货,采用16m轨距的通用门机。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64.6m,底高程为-16.5m;船舶回旋圆直径为456m,底高程为-15.8m。进港航道轴线为N137°~N317°,与码头前沿线平行,航道宽度150m,底高程为-16.5m,按单向乘潮(乘潮水位0.6m)通航7万吨级散货船设计,长约2170m。
疏浚工程:本工程疏浚(一期)总疏浚方量为552.52万m³,含超宽超深及施工期回淤量,即外抛工程量为552.52万m³。根据相关规定,目前本项目附近可使用的倾倒区为:马村海洋倾倒区,以110°01′00″E、20°00′45″N为中心,半径0.5海里的圆形海域。目前该倾倒区疏浚还可容纳量暂未公布,暂定疏浚物拟外抛至附近马村海洋倾倒区,水上运距约25km,后续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生态环境部申请扩容。
码头工程:码头面宽45m(前轨距码头前沿4m,门机轨距16m,移动漏斗13m,12m车辆通行宽度),长度531m,前沿顶高程7.0m(85高程基准,下同)。码头下部结构共布置630根钢管桩,其中直桩420根,单根均长54m,斜桩210根(前轨道梁下叉桩斜率为15:1及5:1,后轨道梁下叉桩斜率为4:1),单根均长56m,桩底高程约-57.0m,桩基通过桩帽与上部结构的现浇横梁相连。码头上部结构采用高桩梁板式结构,其中横梁梁高为3.0m;纵梁梁高2.2m,为叠合梁(其中预制部分1650mm);面板采用叠合板,厚550mm,其中预制部分300mm;磨耗层厚20~60mm。
引桥工程:新建3座引桥(1#~3#引桥),引桥长度分别为380m、290m、255m(总长925m),引桥宽度分别为24m、20m、24m。码头与主引桥间的衔接平台面高程为7.00m,平台上部墩台厚度为2.0m,下部基础采用133根钢管桩,桩底高程约-45.0m。
2.1.3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金琴快线北延段工程(二期)第三标段项目,由集团公司所属一分公司施工。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高新区,项目起点对接金琴快线北延段工程(一期),经过中珠排洪渠、新湾四路绿带,终点对接中山东部外环高速公路(二期)的连接线,其中本项目主线桩号范围JQK4+530~JQK5+190。202 1年3月,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与珠海交通集团路桥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金琴快线北延段(至珠中边界)工程(二期)第三标段合同,合同价为233382614.87元,项目计划工期36个月。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线JQK4+530~JQK5+100的工程及兴北路被交路隧道工程、瑞和一路东和瑞和一路西工程,主线路线全长约570m、两侧辅道全长1140m(两侧),兴北路全场780m(其中隧道部分440m),两侧连接线匝道共计936m。采用城市快速路标准,主线双向六车道布置,设计速度为60km/h,辅道双向四~六车道布置,设计速度40km/h(兴南路~兴中路30km/h)。本项目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被交路隧道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安监、照明工程和绿化景观工程。
2.1.4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岚山渔港经济区岚山渔港整治维护项目二期工程项目,由集团公司所属三分公司施工。本工程位于山东省日照市岚山一级渔港内。岚山一级渔港位于黄海海州湾北部,山东省南部日照市岚山区、日照港岚山港区西侧,北纬35°05′35″,东经119°22′17″。本工程码头位于预留港池水域内,防波堤内侧,总长度236.3m,布置4个600HP渔船泊位。码头顶高程为6.7m,东段218.8m码头泊位底高程为-3.7m,西段17.5m码头泊位底高程为-2.0m,码头前沿宽度为13.0m,后方陆域与岚山港区协议共同使用。西南端于现有码头相接,改造直立岸壁14.3m,顶高程为6.7m,底高程为-2.0m。码头前沿设停泊水域,宽50m,设计港池疏浚底高程为-3.7m。
2.2数量及包件划分: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1钢筋(G J-01)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厂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代理商除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外,还需提供所代理生产厂的授权书(鲜章正本)、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投标物资月生产能力达到本工程月高峰需用量的一倍以上,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经检验检测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代理商:须提供与生产商签署的授权代理的授权函;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达到以下规模:100万元(含)以上,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充足的资金保证,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1年至2023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若20 23年的财务报表尚未审计,则提供当年未经审计的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扫描件);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生产厂和代理商)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质量标准;提供近3年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相关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或生产厂须提供近3年同类工程项目同类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3份,提供合同和发票证明(合同与发票应吻合);
(6)履约信用要求:应附权威信贷机构出具的信贷证明;信用良好,不存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一包一投,不接受在中国铁建股份公司风险警示名录内的厂家和代理商及其关联公司参与申请;未通过集团公司合规审查的厂家和代理商及其关联公司不予合作;接受招标组织单位或采购人在认为必要时组织的现场考察;及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3.1.2商品混凝土(HNT-01)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厂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代理商除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外,还需提供所代理生产厂的授权书(鲜章正本)、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投标物资月生产能力达到本工程月高峰需用量的一倍以上,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经检验检测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代理商:须提供与生产商签署的授权代理的授权函;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达到以下规模:200万元(含)以上,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充足的资金保证,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1年至2023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若20 23年的财务报表尚未审计,则提供当年未经审计的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扫描件);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生产厂和代理商)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质量标准;提供近3年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相关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或生产厂须提供近3年同类工程项目同类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3份,提供合同和发票证明(合同与发票应吻合);
(6)履约信用要求:应附权威信贷机构出具的信贷证明;信用良好,不存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一包一投,不接受在中国铁建股份公司风险警示名录内的厂家和代理商及其关联公司参与申请;未通过集团公司合规审查的厂家和代理商及其关联公司不予合作;接受招标组织单位或采购人在认为必要时组织的现场考察;及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3.1.3地材(D C-01)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厂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代理商除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外,还需提供所代理生产厂的授权书(鲜章正本)、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投标物资月生产能力达到本工程月高峰需用量的一倍以上,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经检验检测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代理商:须提供与生产商签署的授权代理的授权函;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达到以下规模:50万元(含)以上,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充足的资金保证,近2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2年至2023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若2023年的财务报表尚未审计,则提供当年未经审计的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扫描件);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生产厂和代理商)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质量标准;提供近1年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相关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或生产厂须提供近2年同类工程项目同类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1份,提供合同和发票证明(合同与发票应吻合);
(6)履约信用要求:应附权威信贷机构出具的信贷证明;信用良好,不存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一包一投,不接受在中国铁建股份公司风险警示名录内的厂家和代理商及其关联公司参与申请;未通过集团公司合规审查的厂家和代理商及其关联公司不予合作;接受招标组织单位或采购人在认为必要时组织的现场考察;及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3.1.4钢护筒(GHT-01)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厂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代理商除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外,还需提供所代理生产厂的授权书(鲜章正本)、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投标物资月生产能力达到本工程月高峰需用量的一倍以上,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经检验检测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代理商:须提供与生产商签署的授权代理的授权函;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达到以下规模:1000万(含)以上,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充足的资金保证,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1年至2023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若2023年的财务报表尚未审计,则提供当年未经审计的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扫描件);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生产厂和代理商)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质量标准;提供近1年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相关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或生产厂须提供近3年同类工程项目同类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3份,提供合同和发票证明(合同与发票应吻合);
(6)履约信用要求:应附权威信贷机构出具的信贷证明;信用良好,不存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一包一投,不接受在中国铁建股份公司风险警示名录内的厂家和代理商及其关联公司参与申请;未通过集团公司合规审查的厂家和代理商及其关联公司不予合作;接受招标组织单位或采购人在认为必要时组织的现场考察;及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3.1.5防护网(FHW-01)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厂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代理商除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外,还需提供所代理生产厂的授权书(鲜章正本)、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投标物资月生产能力达到本工程月高峰需用量的一倍以上,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经检验检测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代理商:须提供与生产商签署的授权代理的授权函;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达到以下规模:1000万(含)以上,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充足的资金保证,近1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2年至2023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若2023年的财务报表尚未审计,则提供当年未经审计的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扫描件);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生产厂和代理商)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质量标准;提供近2年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相关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或生产厂须提供近2年同类工程项目同类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1份,提供合同和发票证明(合同与发票应吻合);
(6)履约信用要求:应附权威信贷机构出具的信贷证明;信用良好,不存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一包一投,不接受在中国铁建股份公司风险警示名录内的厂家和代理商及其关联公司参与申请;未通过集团公司合规审查的厂家和代理商及其关联公司不予合作;接受招标组织单位或采购人在认为必要时组织的现场考察;及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截止发售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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