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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采2024807号宝丰县人民法院2024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0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4-965 2、项目名称###县人民法院2024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900,********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平公资采********号-1 ###县人民法院2024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网安全准入及附属设备、智能材料流转云柜、档案密集架、办公设备、中心机房电源动力柜等 ;********、交货期: 20 日历天;********、质保期: 1 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作出自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投标时,需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可提供扫描复印件或电子营业执照);********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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