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的天津地铁11号线包含11个站点(东江道站、学苑北路站、海河东路站、环宇道站、雪莲南路站、招远路站、外环辅导站、驯海路站、东丽一经路站、东丽三经路站、东丽六经路站)以及沿线派出所,其中换乘车站2座。具体站点及面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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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车站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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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车站 |
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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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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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东江道 |
144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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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学苑北路 |
9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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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海河东路 |
9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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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环宇道 |
96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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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雪莲南路 |
9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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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远路 |
16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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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外环辅导 |
86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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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驯海路 |
16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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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东丽一经路 |
106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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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东丽三经路 |
83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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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东丽六经路 |
9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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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陈塘庄派出所 |
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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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122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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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建筑面积为图纸建筑面积,仅供参考,与车站实际面积如有误差,以实际车站面积为准。
1.2 服务内容及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1.3 服务岗位配置及要求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所有人员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法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用工要求,无犯罪记录等不良记录,身体健康(无精神病、重大疾病),身体状况满足服务工作要求(无肢残、听障等情况),具体人员配置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4 项目资金来源
招标人自筹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参与需出具总公司书面授权),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项目招标内容。
(2)投标人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2业绩要求:
(1)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所必需的人员、设备、专业技术能力。
(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3 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为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2年或2023年)。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2.7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24年9月5日9:00时至2024年9月10日9: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领取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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