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在建 南昌站含东广场拆迁还建生产房工程已由南昌局集团公司以《关于下达 2024 年国铁技术改造(第一批)预计划的通知》(南铁 计通〔2023〕第7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建设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福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南昌站含东广场拆迁还建生产房工程项目经理部 。本项目 商品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第一次公开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福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南昌站含东广场拆迁还建生产房工程位于二七南路以东、京九线以西(项目建筑围墙距铁路线路中心线不足10米)、北京路以南,金盘路以北,项目总建筑面积10307平米,其中主楼共6层,建筑面积为6753平米,主要为档案馆办公用房及库房。附楼共4楼,建筑面积为3554平米,主要为科研所办公用房。工期365日历天。
2.2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3.1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二十四局设物〔2022〕482 号)
(7)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货能力要求:供货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需提供相关供货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的复印件)至少1份;
(3)财务能力: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 2023年相关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质量保证能力相关证明文件(如:质量保证措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履约信用: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④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⑤被采购人列为限制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⑥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⑦不接受被列入《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诚信当事人名单》中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6)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起止时间为: 2024 年9月5日至9月10日,每日上午 8: 00 至 11:30,下午 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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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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