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含阜新新民金矿有限责任公司)现需采购砂石料(含尾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由辽宁省黄金物资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对其采购。欢迎有意向并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人: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含阜新新民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组织单位:辽宁省黄金物资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选厂充填工段砂石料(含尾砂)采购项目
4.项目地点;辽宁省阜新市新民镇排山楼村
5.招标编号:LNHJ
6.交货期:按招标人要求供货
7.招标范围:拟采购砂石料(含尾砂)60000立方米,实际采购量以招标人需求为准。
8.项目要求:
8.1 砂石料(含尾砂)要符合我国环保和安全相关要求;
8.2 充填集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和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的有关规定;
8.3 砂石料(含尾砂)含硫量≤8%;SO₄²含量≤2700mg/L;PH值≥5;
8.4 砂石料(含尾砂)细度分布均匀,不含超过5mm的砾石,含土量低;
8.5 砂石料(含尾砂)含水率≤20%;
8.6 投标人负责将砂石料(含尾砂)运输到招标人指定存放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有日供货不低于500立方米砂石料(含尾砂)的能力;
3.通过“企查查”查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未出现重大失误情况;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分包、转包。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 年 9 月 5 日 9:00时 至 2024 年 9月 10 日16:00时。
2.标书费:本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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