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清远港飞来峡码头项目由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对大宗设备集中采购的要求,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清远港清远港区飞来峡作业区公用码头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承建为招标组织单位,对上述项目所需的集装箱半挂车实施集中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清远港清远港区飞来峡作业区公用码头一期工程位于飞来峡作业区汕湛高速桥下游500米,新建5个1000吨级多用途泊位,采用顺岸满堂式布置形式,码头长度为400m,码头平台宽度为36m,码头前沿顶高程为25.0m。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28m,底高程为6.0m。陆域面积约15.17万m2,纵深约400m,宽度约400m。陆域竖向设计采用阶梯式,高程为25.0m~31.8m。陆域布置10个堆场,主要堆存集装箱和件杂货,其中集装箱堆场面积为5.2万m2,件杂货堆场面积为2万m2。港内道路采用环形布置,主干道宽16m,转弯半径为15m。生产生活辅助区布置有综合楼、供水调节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含油污水处理站、溢油应急设备库、变电所、维修车间、工具材料库、流机棚等。
2.2 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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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收货单位 |
交货地址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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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集装箱半挂车 |
两轴、45尺、载重65吨、自重不小于8.5吨 |
台 |
6 |
清远港飞来峡码头项目 |
清远市飞来峡镇 |
2024年9月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及采购设备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厂或其代理商(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生产厂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代理商除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外,还需提供所代理生产厂的授权书(鲜章正本)、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
3.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具有生产投标设备的能力,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经检验检测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代理商:须提供与生产商签署的授权代理的授权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6日前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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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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