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南阳市中心医院二号病房楼中央空调系统改造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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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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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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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中心医院二号病房楼中央空调系统改造工程项目 |
1469357.05 |
1469357.05 |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南阳市中心医院二号病房楼中央空调系统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5.2标段划分:1个标段
5.3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5.4工期:25日历天;
5.5地点:南阳市境内;
6、合同履行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响应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响应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响应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自2021年度以来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以实际注册时间为准,提供相关资信证明);
3.4响应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3.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响应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4年度以来任意3个月的纳税凭证及社保证明资料;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7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响应活动。响应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文件时间:2024年 9 月 5 日—2024年 9 月 11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下同)。
2、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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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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