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采购编号:FJZ
3、项目概述:因生产需要,顺昌县三合一处理中心需要在生产场所安装3台工业大风扇,含税预算单价21000元/台,含税总预算63000元。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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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内容 |
预估数量(台) |
预算金额(含税) |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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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业风扇 |
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
3 |
6.3万元 |
2.1万元/台 |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采用最高控制价方式进行报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见上表,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将被否决。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比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评审依据: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应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符合国家适用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评审依据:承诺函】
(3)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评审依据:提供信用查询页面截图】
(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评审依据:承诺函】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评审依据:承诺函】。
(6)供应商不得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存在法律纠纷且未尚未妥善解决,且不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评审依据:承诺函】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4日8时30分至2024年9月9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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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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