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薛家工业污水厂项目(一期)已由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批文名为: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为:常新政务备【2024】8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新苏道胜生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80.4%,私有资金:19.6%。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新北区嫩江路以北、规划新科西路以南、薛冶路以东、留园路以西。
2.2工程规模:项目新增用地24.81亩,新建综合处理车间、臭氧制备间等建构筑物,购置搅拌器、臭氧发生器、水质在线检测仪等主辅设备,同步实施相关配套工程,一期工程处理工业污水规模5000吨/天。
2.3质量等级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相关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要求,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审图中心的审核。
2.4 设计进度要求:①厂内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通过初步设计评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2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②配套管网: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通过初步设计评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招标人有权对上述计划进行调整,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要求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提前提供设计成果,设计单位应遵照执行。
2.5本次招标范围: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其他相关服务。投标人中标后要求提供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成果需包含:1、安全生产条件与设施综合分析,2、设施设计分布图或者设施设计专篇。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1 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市政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市政工程设计专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4)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3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资料必须录入“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9月4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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