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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泽航站楼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临电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日期:2024-09-04 收藏项目

丽泽航站楼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临电工程-资格预审公告(招标项目编号:FSS1A240142)
发布时间:2024-09-04 16:30:29

一、招标条件

丽泽航站楼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临电工程(招标项目编号:FSS1A240142),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丽泽城市航站楼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审)〔2023〕172号)),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地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丽泽航站楼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临电工程图纸所示的全部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暂估金额:18000000(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北京丰台区北京市辖区内
其它说明:无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资格要求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3.2业绩要求:具有近五年(指完工时间在2019年8月1日起至今)已完的单项合同额在1260万元(含)以上的输变电(临电或永久外电源)工程施工业绩。3.3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3.5其他要求:(1)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期间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管理经历,且与本单位有社会保险关系;(4)项目经理部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文件要求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额的、经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安C本),专业配备齐全,且与本单位有社会保险关系。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时间:2024-09-05 17:00:00-2024-09-12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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