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工程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漯河市分公司郊区前置集包点工艺设备配备(配电改造)(招标编号:03-06-04A-2024-D-E20905)
1.2 项目概况:郊区前置集包点工艺设备配备项目电力引入、电缆桥架支撑架制作、低压成套配电柜安装、电力电缆敷设配套线路等安装施工。
1.3 项目地点:河南省漯河市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内,以工程量清单与图纸范围为准的全部内容。
2.2 工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3.2投标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和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项目业绩;
3.5投标人须承诺可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
3.6投标人应为拟投标设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并提供原厂售后服务。
3.7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8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相关信息;
3.9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1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4.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1日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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