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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人民医院张店区慢病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9-04 收藏项目

张店区人民医院张店区慢病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张店区人民医院张店区慢病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303000202402000081

项目名称:张店区人民医院张店区慢病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为991338.08元,共分1个包,其中张店区人民医院慢病管理中心建设项目:991338.08元。

采购需求: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张店区人民医院张店区慢病管理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土建、装饰、拆除、安装等分部分项工程。2、工期:合同生效后,60天内完成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并经验收合格。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3、质量:合格,达到国家及相关部门的验收标准。4、质保要求:本项目缺陷责任期除防水工程外均为二年,防水工程质保五年,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内凡出现一切与工程质量有关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无偿进行维修处理,直至修复达到行业验收和采购人提出的标准。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时,成交供应商应接到采购人通知3小时之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处理,若成交供应商维修不及时,采购人有权找第三方进行维修,所发生一切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并承担违约责任。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60天内完成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并经验收合格。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的有效证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本条所指的其他组织不包含法人的分支机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由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由公证机关或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有效证件;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证件;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截止到2024年09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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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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