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和田市基层消防救援能力提升改造项目-玉龙喀什镇消防救援基础设施(2车位模块化小型消防站)
预算金额:216.07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6.07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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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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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市基层消防救援能力提升改造项目-玉龙喀什镇消防救援基础设施(2车位模块化小型消防站) |
1 |
批 |
216.07 |
和田市消防救援大队玉龙喀什镇消防救援基础设施(2车位模块化小型消防站)采购及安装;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
(2)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或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参与投标的人员(法人或委托人)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周期不满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5月-7月);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是指: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成立时间超过3个月的公司如果完税证明不足三个月,请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注:完税证明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代缴税的完税证明不作为税务缴费凭证(如社保缴费等);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是指:提供法人(指本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是社保局出具的缴纳证明或社保系统导出的缴纳汇总凭证,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①在“信用中国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取消投标资格、有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将取消投标资格、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取消投标资格;②“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4日 至 2024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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