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高塘岛乡林门一级渔港提升改造项目-II标段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2024】3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县高塘岛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财政性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象山县高塘岛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县高塘岛乡;
2.2工程造价:950.6333万元;
2.3项目规模:II标段主要新建渔业码头、局部岸线整治及其配套附属工程,拟建水工建筑物安全等级确定为二级,水工建筑物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20年。
2.4招标范围:象发改批复范围内的新建渔业码头、局部岸线整治及其配套附属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安全要求: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象山县高塘岛乡林门一级渔港提升改造项目-II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9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9月27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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