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得荣县八日乡嘎拥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建设项目(三次)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5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33112024000189
项目名称:得荣县八日乡嘎拥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建设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31,1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1) 本项目主要标的为货物采购,联合体参加投标供应商以货物供应商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获取采购文件。(描述: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2)承接本项目土建部分的供应商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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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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