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G[GK]******** 项目名称:浦南镇丰山溪水质提升运营管护项目(2024年7月-2025年6月)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00,********元 采购包1(浦南镇丰山溪水质提升运营管护项目(2024年7月-2025年6月)): 采购包预算金额:3,8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55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城镇水域治理服务 浦南镇丰山溪水质提升运营管护项目(2024年7月-2025年6月) 1(项) 否 详见采购需求 3,8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到位服务,服务时间为合同签订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该表格中“资格审查要求概况: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固定模板,以本项“评审点具体描述”为准。本项目落实中小企业政策方式为采取合同分包形式进行预留。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投标人若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⑤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且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不低于合同总额的5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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