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海兴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纬四东路、纬六支路、纬七东路)已由 海兴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海发科字[2023] 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海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海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海兴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纬四东路、纬六支路、纬七东路)监理(2)、建设地点:海兴经济开发区纬四东路、纬六支路、纬七东路(3)、建设内容:建设海兴经济开发区纬四东路、纬六支路、纬七东路道路工程、给水管网、中水管网、雨水管网和污水管网。(4)、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5)、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结束止。(6)、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有在本单位近3个月(2024年4月至 2024 年7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6)、 投标人必须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网上公示页(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标段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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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27 09:00至2024-09-03 09: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19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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