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概况见附件,最终采购需求以邀请函为准。
二、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4年9月10日18:00止。
三、报名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或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完税证明等,扫描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具有有效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或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不存在刑事案件且被判决处罚的,或存在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形。
5.投标人近3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
6.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9.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10.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11.被列为建设银行龙集采系统禁用、退出名单且未解除禁用、退出处理的投标人,不得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申请。
12.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集采系统监测存在可能影响项目执行的风险预警事项或涉诉、行政处罚等负面信息的,或存在影响招标活动公平公正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3.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需提供承诺函。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②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③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1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采购内容要求、提供技术保障支持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投标人所选用的设备必须是具有生产能力和相关资质的合法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并出具产品合格证。
15.近三年(2021年7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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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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