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海洋潜标、拖曳声源设备租赁
二、项目编号
2024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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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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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洋潜标、拖曳声源设备租赁服务 |
采购海洋声源潜标、HTD水声潜标、拖曳声源设备租赁服务(含调查设备租用、海上布放与维护、数据采集与处理),具体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1.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设备集成与调试,并具备在中国近海两个指定海域(128°E以西)开展海上试验的条件,作业顺序和时间由采购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海上观测完成后1个月内,交付技术指标所要求数据集、源代码、图集等成果。 3.如有特殊原因延迟则双方共同协商后确定交付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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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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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最高限价:400万元(人民币,含税);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12日,每日上午9:00至11: 30,下午14:00至17: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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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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