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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市信息服务平台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全市重点场所补建智能视频监控设备(三期)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04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骅市信息服务平台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全市重点场所补建智能视频监控设备(三期)建设项目(二次)招标人为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公安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黄骅市信息服务平台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全市重点场所补建智能视频监控设备(三期)建设项目(二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3黄骅市信息服务平台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全市重点场所补建智能视频监控设备(三期)建设项目(二次),主要建设内容是分别在村庄视频未覆盖区域、村庄重点区域,城镇视频未覆盖区域、城乡重要区域部位进行补建智能前端设备,共需补建88台400万人脸前端智能抓拍设备,以及相关配套设施,以及由交警部门对13个市区交通路口进行智能设备升级改造,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黄骅市信息服务平台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全市重点场所补建智能视频监控设备(三期)建设项目(二次)(2)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质量要求:合格(4)供货时间: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信誉要求:(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其他要求:注: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候选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04 09:00至2024-09-10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25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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