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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026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电锅炉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03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2024年~2026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电锅炉维保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针对全省37处服务区使用的42台固体储热式电锅炉供暖系统,为确保其在整个冬季都能稳定、高效地运行,依据实业公司维修改造计划工作安排,计划开展电锅炉维保项目。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定期巡检

定期对电锅炉加热体、镁砖、云母板、保温体、换热器、风机、电控系统(高压控制柜、蓄热体控制柜、低压控制柜)、变频器、PLC、触摸屏、智能仪表、空气开关、水循环系统(管道、循环泵、补水泵、压力表、温度表、安全阀、水箱、阀门)等进行巡检排查,解决存在隐患,时间分别为每年十月份与四月份,以保障入冬前电锅炉可正常运行和对使用后存在的问题提出维修方案。

2、配件更换

维保单位需做好配件保障供应,为了确保电锅炉在冬季能够平稳运行并及时应对应急抢修,对加热体、镁砖、云母板、保温体等影响电锅炉正常运行的重要且易损耗的部件,维保单位应提前预定厂家。

3、技术咨询

维保单位应全面掌握电锅炉设备的运行状况,为招标人提供综合性的技术咨询、交流和培训服务。无论是性能优化、故障排除,还是日常维护,都能提供专业指导,确保电锅炉设备安全、高效、稳定运行。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服务周期

2024年10月至2026年4月完成电锅炉巡检及维保工作,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3.2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获取及相关事宜

4.1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9月4日00时00分至2024年9月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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