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4年钻井液用堵漏剂集中采购(二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钻井液用堵漏剂集中采购(二次)。
2.2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标的物所属物资类别、名称、属性及组织方式: 12大类,石油专用化工产品,其中包含: 12020903随钻堵漏剂、12020904助胶堵漏剂、12020905桥塞堵漏剂、12020914综合堵漏剂、12020918钻井液用堵漏剂属公司集中采购目录内二级物资,实施“三集中”定商定价采购。
预计采购数量:11200吨,预计采购金额:5857.634万元,按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2.3 招标范围:标的物:钻井液用堵漏剂
标包划分:本项目按照交货地点和技术要求不同,分为10个标包,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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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名称 |
规格 型号 |
预计数量(吨) |
控制单价(元) |
预计金额(元) |
交货地点 |
产品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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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 |
助胶堵漏剂 |
300 |
16100 |
4830000 |
长庆区域库房 |
《钻井液用凝胶(中粘)堵漏剂的技术要求》,详见附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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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2 |
油基钻井液用堵漏剂 |
粗 |
100 |
6490 |
649000 |
川渝区域库房 |
Q/SYCQZ-1202-2019《油基钻井液用片状堵漏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判定规则》详见附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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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
100 |
6490 |
64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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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 |
100 |
6490 |
64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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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3 |
高失水堵漏剂 |
2400 |
5580 |
13392000 |
长庆区域库房、川渝区域库房 |
QSYCQZ 1051-2021 高失水固化堵漏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判定规则,详见附件4 |
长钻:1800吨; 钻井液:60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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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4 |
高失水堵漏剂 |
500 |
5970 |
2985000 |
新疆轮南库房 |
QSYCQZ 1051-2021 高失水固化堵漏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判定规则详见附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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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6 |
钻井液用堵漏剂 |
矿物纤维类 |
2000 |
7075 |
14150000 |
长庆区域库房、川渝库房、 |
《钻井液用堵漏剂(矿物纤维类)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详见附件4 |
长钻:1600吨; 钻井液:40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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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7 |
酸溶性桥塞堵漏剂 |
中粗 |
1700 |
3099 |
5268300 |
新疆区域井队现场 |
《钻井液用酸溶型桥塞堵漏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判定规则》,详见附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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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 |
1100 |
3100 |
34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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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8 |
钻井液用堵漏剂纤维聚合物颗粒 |
800 |
8880 |
7104000 |
新疆轮南库房 |
钻井液用胶束纤维类随钻堵漏剂技术要求,详见附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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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9 |
综合堵漏剂 |
80 |
17048 |
1363840 |
川渝区域各库房 |
《钻井液用凝胶隔离液(乙烯基聚合物)技术要求》,详见附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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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0 |
综合堵漏剂 |
120 |
17030 |
2043600 |
川渝区域各库房 |
《钻井液用抗高温凝胶暂堵剂(丙烯基共聚物)技术要求》,详见附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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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1 |
桥塞堵漏剂 |
粗 |
100 |
1152 |
115200 |
长庆区域库房 |
钻井液用云母粉类堵漏剂技术要求,详见附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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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
200 |
1125 |
2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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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 |
1600 |
1089 |
174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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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1200 |
58576340 |
2.4本次招标设置最高单价投标限价:详见2.3招标范围,超过任一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交货地点:详见2.3招标范围。
2.5.1川渝区域各库房(新津、江油、云台、自贡、遂宁);长庆区域各库房(陕西志丹、甘肃马岭、陕西靖边、陕西定边、内蒙古乌审旗)
2.6交货时间:根据用户需求分批次交货,每批次订单下达后5天内送指定地点。
2.7计价方式:指定地点交货价、含13%增值税、运费、包装费等。
2.8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9包装要求:固体/粉状货物包装要求为吨袋(1000Kg/袋±10kg)套小袋(25Kg/袋±0.25kg)包装。外包装上应标识以下信息: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自我申明公开的产品标准、批次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制造商信息(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
液体堵漏剂包装要求为吨桶包装(1吨/桶)。吨桶由供应商负责回收,费用包含在报价中。外包装上应标识以下信息: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自我申明公开的产品标准、批次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制造商信息(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制造商。
*3.3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3.4标人在开标当日在存在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4)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以上(1)、(2)、(3)、(4)条款以评标时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责令停业、无资产被冻结、财产被接管、破产、资不抵债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经具备有效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未提供或提供无效,投标将被否决。
*3.6投标人的投标标的物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油田化学剂产品质量认可证书,且认可产品的范围涵盖投标标的物,提供证书扫描件(如产品质量认可证书有效期到2024年7月,正在办理新证,但暂未取得的,由招标人提供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第50批石油石化用化学剂产品质量认可结果文件);交货区域为新疆,投标人还应具有有效的塔里木油田公司准入资质或备案,如不具备塔里木油田公司相应准入或备案的,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30个日历日内自行办理并取得塔里木油田公司准入或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塔里木油田公司准入或备案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3.7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果投标人不满足任一“*”条款将被视为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 年9月3日至 2024 年9月9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标包(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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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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