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采购通信信息化指挥系统服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通信信息化指挥系统服务、技术人员驻场服务、系统及设备调测保障服务、系统及设备应急维修服务,指挥现场除甲方自有平台系统服务外的其他信息化类服务均包含在服务内容内。
1.2招标内容:采购通信信息化指挥系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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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大类 |
服务明细项 |
单位 |
预估数量 |
预估服务时间 |
不含税单价(元/月) |
税率 |
含税单价 |
含税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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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清视频显示服务 |
P1.5LED高清显示服务 |
平米 |
60 |
4 |
3100.00 |
6% |
3286.00 |
7886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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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P2.0LED高清显示服务 |
平米 |
200 |
4 |
2200.00 |
6% |
2332.00 |
1865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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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屏幕结构搭建服务 |
平米 |
260 |
4 |
200.00 |
6% |
212.00 |
2204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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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音视频同步信号传输服务 |
音视频同步信号传输控制服务 |
个 |
5 |
4 |
120000.00 |
6% |
127200.00 |
2544000.00 |
|
5 |
音视频同步信号传输服务(嵌入式) |
个 |
15 |
4 |
13000.00 |
6% |
13780.00 |
826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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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音视频同步信号传输服务(分体式) |
个 |
15 |
4 |
14500.00 |
6% |
15370.00 |
922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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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音视频同步信号传输服务(一体化) |
个 |
30 |
4 |
9200.00 |
6% |
9752.00 |
11702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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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视频信号控制服务 |
视频显示控制服务 |
个 |
15 |
4 |
16050.00 |
6% |
17013.00 |
10207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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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视频显示切换服务 |
个 |
10 |
4 |
15841.89 |
6% |
16792.40 |
67169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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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视频信号编解码服务 |
个 |
80 |
4 |
3500.00 |
6% |
3710.00 |
1187200.00 |
|
|
11 |
视频信号拼接服务 |
个 |
15 |
4 |
5500.00 |
6% |
5830.00 |
349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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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多媒体音频系统服务 |
多媒体音频输入输出服务 |
个 |
56 |
4 |
3350.00 |
6% |
3551.00 |
795424.00 |
|
13 |
多媒体音频控制服务 |
个 |
20 |
4 |
4250.00 |
6% |
4505.00 |
360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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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通信及网络传输等服务 |
网络传输服务 |
个 |
35 |
4 |
2300.00 |
6% |
2438.00 |
341320.00 |
|
15 |
综合设备控制服务 |
个 |
120 |
4 |
2050.00 |
6% |
2173.00 |
10430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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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合计 |
14107620.00 |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数量1个,中标份额100%。
1.4项目预估金额:不含税总价1330.9076万元,税率6%,含税总价1410.762万元 (注:本项目预算金额为预估规模,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1.5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1.6合同签订方式:框架合同+订单。
1.7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1.8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1.9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依据采购预算不含税单价进行折扣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否决。
1.10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书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企业组织: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控股管理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5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7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同类项目业绩,且累计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注:(1)业绩:统计以期间签订的合同对应的发票(合同签订时间须在2021年7月1日(含)之后,发票开具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之前)金额为准,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合同对应发票;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大签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有效订单,框架合同以订单对应发票金额为准,发票扫描件体现的发票内容、发票二维码、发票号、开票日期等应清晰可见,上述信息不全或材料模糊不清晰,评标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以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结果为准;
(2)业绩证明材料若查实作假行为,则投标人将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黑名单;
(3)发票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2.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非法分包。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03日22时00分至2024年09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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