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 ||||||||||||
| 凌源市大凌河西支河流生态缓冲带及水体生态修复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发改委备案。招标人为凌源市发展和改革事务服务中心(凌源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凌源市大凌河西支河流生态缓冲带及水体生态修复工程(一期)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凌源市乌兰白镇、城关街道等 2.工程规模:主要包括人工湿地建设和大凌河西支河流生态缓冲带建设2大工程。(1)人工湿地建设内容:新建大凌河西支人工湿地1座,总占地面积14183.7㎡,设计处理规模为3200m³/d。(2)河流生态缓冲带建设:凌源市大凌河西支河流生态缓冲带建设共4处,生态修复面积共253048.4㎡。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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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无在建项目。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四、投标 |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5日 10时00分 |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1.领取时间:2024年09月04日至2024年0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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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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