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卸灰及生产工序无组织环保改造项目气力输送及卸灰环保封闭改造EPC总承包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卸灰及生产工序无组织环保改造项目气力输送及卸灰环保封闭改造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江西新余。
2.3建设规模:约680万元(含税)。
2.4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新钢公司炼铁事业部卸灰及生产工序无组织环保改造项目9#、10#高炉筛下返焦汽车运输环保封闭、卸灰及气力输送改造EPC总承包的设计、采购、施工(含地下障碍物及地基处理)、安装、检验、测试、配合业主试车和验收、达标、资料归档交付等全部工作内容。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设计·冶金行业·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冶金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三级](含)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
3.3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3、投标人未被宝武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
4、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合法注册,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须具有)。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最多只允许由2家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协议》。
2、联合体牵头方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任务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03日17时00分至2024年09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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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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