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双北建设工程项目(酒店运营物品采购)二标段房务-2采购;三标段SPA类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双北建设工程项目(酒店运营物品采购)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文化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标段房务-2采购;三标段SPA类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双北建设工程项目(酒店运营物品采购)
2.2 招标范围:
二标段:招标清单范围内的酒店的运营物品采购即房务-2(包括:客房床垫类、棉织品及布草、客房易耗品洗护沐(集采)、客房纸制品、客房糖茶包矿泉水、电瓶车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包含但不限于运营物品选样、样板制作、采购、供货、运输、装卸、安装、陈设、调试、售后服务及深化设计等;
三标段:招标清单范围内的酒店的运营物品采购即SPA(包括:杂项、健身房用品、盛器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包含但不限于运营物品选样、样板制作、采购、供货、运输、装卸、安装、陈设、调试、售后服务及深化设计等。
2.3 项目概况: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双北建设工程项目(酒店运营物品采购)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二标段房务-2采购,三标段SPA类采购。
2.5 供货安装地点: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长春北湖湿地公园内。
2.6 供货安装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2.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2.8 最高投标限价:二标段:5305085元;三标段:1159404元。
2.9 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同一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供货能力,具有履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3.3 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承诺书。)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行政机关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03日至2024年09月09日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