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南京路61号房产楼顶燃气调压柜更换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24.8186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市海河风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根据《 CJJ51-2016城镇燃气设施运行、 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 和《 DB12/T1111-2021城镇燃气供气设施运行管理规范》 等一系列标准及行业规范文件,产权单位需对燃气设施进行周期性的维护、保养,对易损件、磨损件、消耗件定期检查更换,以确保燃气设施的正常、安全运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京路61号房产楼顶燃气调压柜更换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E1200005152007576)南京路61号房产楼顶燃气调压柜更换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组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3、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应提供: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由投标人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6、提供 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纳税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税务局出具的2023年度完税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7、提供投标人 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8、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9月03日09时00分 --- 2024年09月09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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