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沿海工业园陈李路、中心支渠等河道改造工程已由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以滨行审投资[2023]37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沿海工业园陈李路、中心支渠等河道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境内
2.2 项目概况:沿海工业园陈李路、中心支渠等河道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陈李路南排河、中心支渠河道整治包括河道疏浚、岸坡防护、岸坡景观绿化、陈李路南排河上建设2座节制闸和2座涵洞,复堆河新建1座节制闸。本次整治陈李路南排河长约2.047km,中心支渠长约1.085km,总长约3.132km。复堆河节制闸位于复堆河上,共2孔,单孔净宽2.5m,闸门采用铸铁镶铜平面闸门,配10T手电两用螺杆启闭机起吊。具体范围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240日历天(由于陈李路南排河和中心支渠为园区主排河,施工时需分时、分段进行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9月27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所委托的监理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2.4质量要求:合格。
2.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为沿海工业园陈李路、中心支渠等河道改造工程的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合同估算价约1474.7万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适当调整的权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8月1日(含)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价750万及以上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完)工验收证明(须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三者缺一不可。各项材料所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上述证明材料须能体现业绩金额、验收时间等关键评审因素,如不能体现,可补充提供业主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财务要求: /。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必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从本工程报名截止之日起无主体工程在建(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注册建造师中标后不得更换。
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 6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6)技术负责人要求: /
(7)其他人员要求: /
(8)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须持有有效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
(9)信用等级要求: / 。
(10)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11)其他要求:投标人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09月19日09:00时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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