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龙津西路145-4号物业外立面修缮工程监理项目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招标
四、采购内容
(1)项目内容:投标人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对广州市荔湾区龙津西路145-4号物业的外立面修缮工程施工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范、图纸及招标人的实际要求,同时控制投资、按期竣工并交付使用,获得良好的综合效益。
(2)服务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3)本项目的详细参数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部分;
(4)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五、采购控制价
总价包干 ¥72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的工程监理资质,提交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10.拟派遣到本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响应供应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驻场承诺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09月02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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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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