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眼科AB型超声诊断仪、眼科超声生物显微镜、低速冷冻离心机及超净工作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5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5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公告
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眼科AB型超声诊断仪、眼科超声生物显微镜、低速冷冻离心机及超净工作台)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现场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眼科AB型超声诊断仪、眼科超声生物显微镜、低速冷冻离心机及超净工作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包:52万元;2包:28.5万元
最高限价:1包:52万元;2包:28.5万元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眼科AB型超声诊断仪、眼科超声生物显微镜、低速冷冻离心机及超净工作台),包括拟采购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
2、分包情况:本次采购共分为2个包,供应商须整包响应,不兼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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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货物名称 |
简要说明 |
数量 |
本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是否 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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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眼科AB型超声诊断仪 |
眼科AB型超声诊断仪 |
1 |
17 |
国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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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超声生物显微镜 |
眼科超声生物显微镜 |
1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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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低速冷冻离心机 |
低速冷冻离心机 |
1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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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净工作台 |
超净工作台 |
1 |
0.5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2)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允许进口产品投标时适用),须提供制造商或可追溯到制造商合法授权的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或供应商所在省份信用查询网站)等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所报设备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医疗设备包,除满足以上1-5项要求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①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按照《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②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所报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产品备案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3日至2024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