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扬州市中医院软件正版化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说明
(一)项目介绍:我院高度重视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始终坚持使用正版软件不动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坚决抵制和打击盗版软件,全面推进全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为巩固我院现有的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并做好国家及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领导小组督促检查的准备,特准备采购一批正版化办公软件,以满足全院范围内办公电脑、业务电脑使用。
(二)采购预算:29.8万元,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29.8万元。
(三)服务期:中标后30日历天完成(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符合下列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招标的内容,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三种材料的任意一种:①提供银行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3月-2024年8月)资信证明材料:②提供近半年(2024年3月-2024年8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报告内容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③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一)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9月3日;
(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9日,每日9:00至11:3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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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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