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标段湘潭县河口镇原中湾化工厂地块及周边遗留污染风险管控项目(项目/标段名称)已由湘潭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湘潭县河口镇原中湾化工厂地块及周边遗留污染风险管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潭县发改审〔2024〕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湘潭县河口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标段名称:湘潭县河口镇原中湾化工厂地块及周边遗留污染风险管控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湘潭县河口镇中湾村
2.3建设规模:主要治理内容包括:(1)前段阻隔导流:拆除原中湾化工厂厂区内厂房,建筑垃圾外运至有资质的单位资源化再利用。新建止水帷幕315m,新建PRB可渗透反应墙18m。(2)中段土壤治理:清除含危险废渣的渣土混合物182 m3,送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对高污染土壤,即表层0-50cm污染土壤及开挖区标高47.5-44.5m内的污染土壤共7352 m3,清挖后送至有资质的单位资源化安全利用;对标高44.5-38.5m核心区开挖部分、PRB开槽土、止水帷幕置换的低污染土壤土共15474 m3采用异位稳定化处理,并采用HDPE膜阻隔防渗后再集中回填管控;非开挖部分共19077 m3低污染土,采用原位稳定化处理。(3)末端生态改善:对场地进行表层阻隔,其中水泥硬化阻隔区1116 m2,HDPE膜阻隔区9389 m2,菜地土壤换填区753 m2,新建排水沟675m,并对场地进行生态恢复。项目概算投资为3236.56万元
2.4招标范围:包括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施工全过程工作。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2.7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7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设计深度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9其他:保修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设计文件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且最终通过图纸审查;施工质量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相应能力。
3.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处于有效期内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处于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资质,且证书处于有效期。
3.3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R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R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R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4(A)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专业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和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适用于中大型项目)
3.5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环境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
3.6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利或住建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最低资质等级单位承担的工程,不得将类似工程业绩等作为投标资格条件。)
R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9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3.10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18日9时止(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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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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