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2023年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耕地储备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购服务
2、项目编号:QT30
3、采购内容:对2023年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耕地储备库项目所包含的6个子项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通过环保部门的评审工作,出具批复文件。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资料收集:供应商列出资料清单,项目部配合完成相关资料收集;
(2)报告编制:资料收集整理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完成报告编制;
(3)内部审核:在报告编制完后后的3个工作日完成内部审核并报送主管部门审核;
(4)专家评审、材料报批:主管部门安排专家评审,通过专家评审,取的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环境影响评价必须一次性通过环保部门的评审工作,并由环保部门出具相关批复,如若未一次性通过环保部门的评审工作,则解除与供应商的合同关系且服务价款均不支付。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5、确定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6、质量要求:满足采购文件及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7、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
8、项目实施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双胜镇、巴彦包特农场。
9、最高限价: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46262元人民币,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承诺函)。
3、资质要求:供应商需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备案,提供备案截屏证明。
4、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生态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的职称证并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5、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一份环境影响评价内容的业绩合同(提供合同扫描件予以证明)。
6、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4年9月3日09时00分至2024年9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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