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卷烟厂2016年公用动力设施项目--主厂区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及中水处理站地形测绘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昭通卷烟厂2016年公用动力设施项目--主厂区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及中水处理站地形测绘
2.2 项目编号:24
2.3 招标范围: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测量规范、标准及规程对昭通卷烟厂2016年公用动力设施项目--主厂区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及中水处理站项目在竣工后地形图测绘、建筑物竣工测绘及不动产测绘等。测绘完成后,分别提供相应测绘成果资料,竣工测绘报告和不动产测绘报告,并协助招标人办理完成规划核实验收及不动产登记等相关手续。具体详见《第六章 服务要求》。
2.4 项目地点:红塔集团昭通卷烟厂。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规划核实验收止。若因招标人原因导致服务不能按期完成,服务期限时间相应顺延。
2.6工期要求:在招标人开工通知或监理开工令下达后45日历天内完成测绘工作内容,并提交成果资料。
2.7质量要求: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测绘提出的要求,且竣工测绘报告通过规划核实验收,不动产测绘报告满足不动产登记要求。
2.8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9 出资比例为:100%。
2.10 项目规模:本项目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39028.4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名单;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黑名单”。
④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
⑤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3)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出现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专业类别须包含工程测量(含地形测量、规划测量、建筑工程测量业务类型)及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含地籍测绘、房产测绘业务类型)。
注: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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