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融合燃气汽轮机和风光发电智慧仿真控制软件项目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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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燃气汽轮机和风光发电智慧仿真控制软件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02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融合燃气汽轮机和风光发电智慧仿真控制软件项目已由 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智慧能源实验平台建设(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批复 (深研计财〔202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背景

为满足业务需要,将建设智慧能源实验室建设(二期)。拟采购融合燃气汽轮机和风光发电智慧仿真控制软件系统1套。

二、项目特征及要求

2.1采购内容

融合燃气汽轮机和风光发电智慧仿真控制软件系统,主要由仿真控制平台和炉窑控制及其他多源协同控制模型构成,具体包括以下几部分:智慧仿真控制平台、注汽锅炉性能及工艺控制模型、燃气轮机性能及工艺控制模型、余热锅炉性能及工艺控制模型、电锅炉性能及工艺控制模型、风光发电仿真控制模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与风光发电多源协同控制模型。

软件系统处于仿真状态时为独立运行模式,各控制模型应数据互通,能做到联合仿真,并可在控制平台中作统一管理;软件平台应具备开放接口,处于智能控制状态时,具备能力与工业设备一级控制系统进行数据交互。

软件运行环境:在Windows或Linux系统运行。

质保期:从竣工验收完成之后的1年为免费质保期。在质保期内,应提供免费版本基础平台升级、操作培训、适度的功能调整、质量保证和技术支持,如果系统发生故障,中标人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产品。

详见表1。

表1采购内容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1

融合燃气汽轮机和风光发电智慧仿真控制软件系统

见技术指标

1

2.2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3项目进度交货/时间要求

合同生效后90日历天内。

2.4质量标准

1.技术和设计标准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及买方要求。

2.卖方应保证本合同软件不存在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软件缺陷。【如果发现由于非买方原因导致的软件缺陷,卖方应自费负责纠正该软件缺陷,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3.卖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技术规范书的约定。

2.5结算方式

分期付款:预付合同总额的30%,到货并验收通过后付至合同总额的97%,质保金3%。

2.6验收方式及标准

1.卖方(投标人以下简称卖方)应在合同生效后90日历天内将软件安装介质及所有资料交付指定的收件人。包括交付地点、交付内容、收货单位、收货、收货人电话。

2.卖方收件人在签收单上注明收到软件的日期,为软件的实际交付日期。

3.如果卖方交付的软件安装介质和/或所有资料出现损坏、短缺或无法辨认,卖方应在收到买方书面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为买方补充提供所缺的、清晰的、正确的资料,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4.卖方随软件安装介质交付的资料应完整、准确。如因卖方未按约定提供资料致使买方不能正常使用软件的,买方由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和产生的所有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5.卖方在交付软件安装介质时,应向买方提示软件安装介质在安装、使用、存储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如因卖方未尽到提示义务,致使买方在使用和存储软件安装介质发生损毁等情形,由卖方承担责任。

(1)软件安装介质的存储环境要求。

(2)软件安装介质的安装要求。

(3)软件安装介质的使用环境要求(软硬件、兼容性等)。

(4)软件安装介质的使用限制。

(5)其他可能导致软件安装介质损毁、安装故障或引发知识产权风险的事项。

6.如卖方采取邮寄或其他方式发货,卖方应在软件发货后按照买方要求提供发运信息。在买方接收前发生的费用及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7.为保证软件的正确性和可靠性,双方共同进行软件安装、测试和验收。

8.软件安装调试完毕,双方授权代表应在软件验收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签署软件技术验收报告,并注明日期。

9.如果卖方提供的软件没有达到验收标准,卖方应在软件第一次验收失败后的5个工作日内,或在双方同意的任一时间内再继续进行最多2次验收。

10.质保期:从验收完成之后的1年为免费质保期。在质保期内,应提供免费版本基础平台升级、适度的功能调整、质量保证和技术支持,如果系统发生故障,中标人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产品。

    2.7知识产权归属:本项目由投标人授权招标人使用软件产品,其授权性质为:普通;授权期限为:永久。

2.8计价方式:投标人须根据招标要求填写分项报价表。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2.9交货形式:投标人将软件安装介质及所有资料(软件光盘,软件操作手册电子文档及纸质使用说明等)交付指定的收件人。包括交付地点、交付内容、收货单位、收货、收货人电话。

2.10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1培训要求:针对本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以下培训和服务:①培训次数1次,②培训方式■现场培训□网络培训,③培训对象:招标人指定人员④培训结果:培训对象能够熟练操作仿真控制平台,并可利用炉窑控制及其他多源协同控制模型建立需求模型。

2.12软件后期升级服务及费用要求:在质保期内,应提供免费版本基础平台升级、适度的功能调整、质量保证和技术支持,如果系统发生故障,中标人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产品。

2.13质保期限:从竣工验收完成之后的1年为免费质保期。

2.14数据安全与信息保护要求:投标人应当保证其提供的软件产品的安全性和可信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标人对在订立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招标人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其他商业、技术、管理及财务信息,使用软件过程中涉及或形成的信息、资料及后台数据等(合称“保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

2.15最高限价:人民币305万元(含13%增值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至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且有法人或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至2023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资产负债率>100%)的,投标将被拒绝;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3信誉要求:

(请登录)

3.4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02日至2024年09月09日23:59:59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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