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输油分公司管廊架及架空管段支架(支墩)检测鉴定及专家安全评审服务项目己由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以《关于下达南京输油分公司2024年第三批管道修理(调整)计划的通知》(东部储运南输计〔2024〕144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南京输油分公司管廊架及架空管段支架(支墩)检测鉴定及专家安全评审服务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公告,请有意向的响应人参与谈判。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项目名称:南京输油分公司管廊架及架空管段支架(支墩)检测鉴定及专家安全评审服务项目。
2.2采购项目地点:江苏省、安徽省。
2.3采购项目标段划分:/。
2.4工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5采购范围:对南京输油分公司南京作业区、扬子作业区、仪征站、安庆站四段总计179个(处)站外管廊架及架空管段支架(支墩)进行检测。共有混凝土支墩、钢支墩、钢架桥(龙门架)三种形式,每个(处)出具一份检测鉴定报告,进行专家安全评审。
2.6最高限价:50.6万元(不含税)。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响应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
3.1.2持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1.3持有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内容至少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现场检测。
3.2 财务要求:
3.2.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承诺函)。
3.2.2响应人需提供2022年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不限于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成立时间不足1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3业绩要求:
3.3.1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结构检测鉴定类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
3.4本次谈判响应人人员资格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注册于响应人单位)。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结构检测鉴定类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
3.4.2检测人员应持有相关检测人员证书(注册于响应人单位)。
3.4.3上述人员须提供社保机构开具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投标人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所配备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3.5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主要页(至少包含合同名称、承发包人名称、承包范围、合同金额、签署页等)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对应合同的发票扫描件(至少1张)和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网站查询截图。若个人执业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发包人或其专业主管部门提供,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主管部门印章,否则视为业绩无效。
3.6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流程,不接受联合体。
4.下载时间:2024年9月3日8时至2024年9月6日8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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