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远安县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二期)配电工程,已由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2305-420525-04-05-488984”备案建设。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招标人为远安县栖凤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编号: Y(请登录)
2.2 本招标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 配电工程、柱上变部分、外线部分以及土建部分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请登录)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6 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确保工程通过电 力部门验收、正式通电并交付招标人使用。
2.7 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 达到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行业要求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及人员伤亡事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 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 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 投标人须具有能源主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包含承装、 承修、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 ( 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上传安全生产 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3. 8 不良行为及相关要求: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查询,并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 9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库 [2014]68 号 )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等政策。
重要提示: ①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 日至 2024 年 9 月 8 日 23 : 59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